

营销资讯 2020/03/15 14:10:20 来源:网络整理
来源:经济参考报
原标题:小米空气净化器再遭质疑官方旗舰店主动下架
近日,小米空气净化器因“固态污染物洁净空气量”和“噪声”两项指标不合格而被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上海质监局”)通报称“质量问题严重”,目前天猫商城和京东商城的小米官方旗舰店已将空气净化器类产品下架。不容忽视的是,自小米推出空气净化器产品以来,从抄袭门、造假门到最近的质量门,其负面消息一直未停息。
同时,《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始终自称小米生态链企业的小米空气净化器生产商北京智米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智米科技”),去年初其股东已从原来的北京小米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苏峻、刘德两名自然人。对此,有分析人士认为,小米生态链的控制能力不免令人担忧。
被通报“质量问题严重”
1月14日,上海质监局发布的《2015年上海市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抽查的36批次空气净化器产品经检验不合格4批次,其中受检企业上海圆迈贸易有限公司(京东网上商城)销售的规格型号为“AC-M1-CA”的小米空气净化器(智米科技2015年7月生产)在固态污染物洁净空气量和噪声两项指标上不合格,被备注为“质量问题严重”。
业内人士指出,固态污染物洁净空气量又称为CADR值,表示的是空气净化器在单位时间内提供的洁净空气量值,单位为立方米/小时,其输出比率越大,净化器的净化效率也越高。“CADR值”和“噪音”这两大指标为衡量空气净化器质量的“重中之重”。值得注意的是,小米宣称被检空气净化器的CADR值高达406立方米/小时,而上海质监局抽检结果显示其CADR值仅为346立方米/小时。
不过,小米官方对此次抽检结果存在疑问。1月14日,智米科技公开回应称:“经向检测单位征询,产生此差异的原因是:此次抽检的检测环节中,洁净空气量测试档速并未持续使用高速模式,测试流程存在异议。”据悉,目前小米已申请对检测结果进行复查。
1月27日,《经济参考报》记者登录淘宝天猫商城小米官方旗舰店,搜索产品分类“智能硬件”发现有小米空气净化器2和小米空气净化器两款产品,售价分别为699元和899元,但点击“立即购买”按钮后却出现了“很抱歉,您查看的商品找不到了!”的页面。记者随后登录京东商城小米官方旗舰店,同样发现小米空气净化器已不再报价,且显示为“该商品已下柜,非常抱歉!”。不过,除官方旗舰店外的部分淘宝店主仍在网上兜售小米空气净化器。
屡陷争议
自小米空气净化器问世以来,有关该产品的争议一直没有停息。
去年12月9日上午,有微博用户爆料称小米空气净化器在不拆封滤芯塑料膜时仍可消耗滤芯,并且在此情况下还可让指示灯由红变绿(即净化空气)。这条微博经知名打假人士王海转发后,迅速引发舆论对小米空气净化器涉嫌数据造假的质疑。当日晚间,智米科技CEO苏峻通过微博回应称,不拆除滤芯塑料膜使用时,传感器检查到的空气质量也会由于颗粒物沉淀和局部空气流动而发生变化,而手机端App显示滤芯消耗,是经过算法计算得出,与是否去掉塑料膜无关。不过,该条微博在不久后又被删除。
业内人士据此分析,小米空气净化器在显示方面即传感技术上可能存在问题。此前的2015年11月下旬,网友“疯言冯语”发微博爆料称,小米空气净化器滤芯存在漏碳粉现象,漏出的碳粉被净化器吹的到处都是,找卖家沟通无果,小米官方回应称,此情况实属罕见并承诺负责更换。
而早在小米空气净化器2014年12月9日甫一问世,就因撞脸巴慕达净化器陷入了抄袭门的舆论漩涡。2014年12月10日巴慕达公开声明称,小米科技发布的空气净化器从外形、内部构造以及宣传文案等都与其在2014年初发布的AirEngine安之风空气净化器高度相似。此声明暗指小米空气净化器存在抄袭巴慕达的嫌疑,而智米科技很快对此回应称,小米空气净化器在技术、外观等方面与巴慕达的AirEngine空气净化器的产品有着完全不同的设计,对巴慕达的言论深感遗憾。另据巴慕达声明,小米曾希望与巴慕达合作,但巴慕达方面婉言拒绝,而参与小米空气净化器开发设计的大本雄也先生曾供职于巴慕达并于2014年5月从巴慕达离职。
记者注意到,由国家质检总局主管的质量监督型新闻期刊——《中国质量万里行》对外发布的《空气净化器产品十大维度投诉分析报告》显示,2015年1月至7月,消费者投诉的空气净化器品牌数多达17个,其中投诉量占比排第一的品牌为小米,比例为17%。根据统计,众多消费者反映该品牌空气净化器存在噪音过大、传感器失灵、空气异味、更换滤网无果等问题。
小米如何保证生态链企业产品质量
众所周知,小米生态链企业是小米帝国的一个重要布局,小米的目标是投资100家生态链企业。截至目前,小米生态链投资企业已经超过50家,囊括手机、电视、智能设备等众多领域的数十个产品。而小米空气净化器是小米生态链企业智米科技生产的产品,约占整个家电类空气净化器十分之一的市场份额。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对智米科技进行调查时发现,这家自称小米生态链企业的公司早在去年初就变更了股东。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智米科技成立于2014年6月19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原为北京小米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5年3月6日,其股东发生重大变更,从原来的法人股东北京小米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刘德、苏峻两名自然人股东,刘德、苏峻出资额分别为1900万元和100万元,公司性质也从原来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记者注意到,刘德为小米科技联合创始人,苏峻现任智米科技CEO。
智米科技的股东为何悄然变更?这一变更又意味着什么?《经济参考报》记者就此致电智米科技采访,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记者又将有关书面采访提纲分别发至小米科技和智米科技的公开邮箱,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有回复。
值得关注的细节是,小米科技创始人雷军2015年12月8日晚间发微博称,小米空气净化器是小米生态链企业智米科技的作品,为了避免引起混淆,小米生态链产品将会启用新的独立品牌。业内人士据此担心,在生态链产品启用新品牌后,小米如何保证这些生态链企业的产品的质量。
█相关链接:那些年小米被罚过的款 以及吹过的牛
(原标题:那些年小米被罚过的款,以及吹过的牛逼)
但实际上,从2015年以来小米在广告宣传方面已经收敛了很多。查看北京工商局公布的处罚信息以及公开报道,小米因为虚假宣传被罚款共有四起,并且主要集中在2013年下半年和2014年初,之后便很少被提及。
下面来看看那些年小米被罚过的款,以及吹过的牛逼。(按时间倒序)
因小米4C虚假宣传专利,罚款3万元
2016年1月25日,北京市海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向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出《行政处罚通知书》。
这次处罚的原因是:小米曾在官网宣传小米4C的“边缘触控功能”,并表示这是已申请 46 项专利的“黑科技”。但实际上,小米4C的46项专利还没有取得专利证书,只是进行了申请。
因小米3联通版虚假宣传处理器,罚款15万元
2014年11月25日小米因为虚假宣传被罚款15万元,这是在工商局公布的三次罚款中金额最高的一次。这次罚款原因就是2014年年初引发小米巨大危机的“换芯门”。
在2013年12月31日,小米在官网上开售小米3联通版,其官方数据称5万台小米手机3(包括移动版和联通版)在5分钟内就被抢购一空。
然而,当天晚上6点多,一篇名为《高通骁龙MSM8x74AB系列处理器科普贴》的文章就出现在小米官方论坛上,发贴人认证身份是小米VIP用户,同时身兼论坛管理员的网友“九五先生”。该文章中称小米手机3联通版使用高通MSM8x74AB系列当中的8274AB芯片。换而言之,小米手机3联通版被换了芯片。
“换芯门”事件持续发酵,小米公司遭受前所未有的危机。针对用户的不满,小米公司解释称:“高通公司和小米的技术交流文档中,一直使用骁龙8974AB统称整个骁龙800 8x74AB系列产品。小米在发布会上延用了这一称谓,确为不够严谨,我们深感歉意。2014年1月2日前购买小米手机3联通版的用户可于本公告发布一周内致电小米客服热线,选择全额退款。”
该事件被认为是小米成立以来最大的一次公关危机,背后反映出小米供应链掌控力的薄弱。有分析认为从小米无法从拿到足够的8974AB,可以从一个侧面看出高通美国总部和高通中国对待小米,有些微妙的分歧。
因贬低竞争对手,罚款5000元
2014年9月9日,小米被罚款5000元。对于这次处罚,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并没有公布处罚决定书,只是表示处罚原因是“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看来,这次处罚是由于友商们的举报。
2013年,小米最受争议的广告语是小米3的“迄今为止最快的手机”,备受争议的事件是与小辣椒创始人谭文胜的骂战。
“小米手机价格堪比三星,界面照抄苹果,质量不如山寨,售后等于没有。”有150余万粉丝的谭文胜曾在微博上发布消息,称要和雷军约架。但小米采取冷处理,向工商部门递交材料,反映谭文胜通过微博攻击小米公司及雷军,诋毁、谩骂小米产品。
然而在去年9月2日,也就是新广告法实施的第二天,谭文胜再度实名举报小米涉嫌虚假宣传。
因夸大出售数量,罚款60万台币
2014年7月,小米因夸大销售数量被台湾罚款60万台币。
台湾小米在2013年12月9日、12月16日与12月23日共举办三次网络抢购活动,宣称上述三次抢购分别在“9分50秒”、“1分08秒”、“25秒”内售罄。
然而在2014年7月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布调查结果,称小米分别开放购买的10000台、10000台、8000台红米手机,与实际开放购买的数量并不符,并对台湾小米处以60万元新台币罚款。
之后小米在微博上承认的确少售了30台“关于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的处罚,小米公司表示诚挚歉意:对不起,我们的确少了30台!”
责任编辑:郭瑞超
█相关链接:小米遭罚 尚未取得专利证书就做广告
(原标题:尚未取得专利证书就做广告 小米发布违法广告被罚3万元)

截图来自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
中新网1月28日电 据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显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被罚款30000元。
上述网站刊登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显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09月15日起在小米官网宣传中称小米4C手机边缘触控已申请46项专利的“黑科技”等文字表述的内容,当事人尚未取得专利证书,只有专利申请号。当事人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做广告。
全文如下: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工商海处字〔2016〕第45号
当事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中街68号华润五彩城购物中心二期13层
注册号:110108012660422
法定代表人:雷军
经查,当事人于2015年09月15日起在小米官网宣传中称小米4C手机边缘触控已申请46项专利的“黑科技”等文字表述的内容,当事人尚未取得专利证书,只有专利申请号。当事人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做广告。上述事实有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情况说明、授权委托书、当事人网站的宣传网页截屏(光盘)、46项专利申请名录复印件、询问(调查)笔录、现场笔录等材料在案佐证。
我局于2016年1月1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已构成了发布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决定处罚如下:
罚款300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就近银行(非税收入代理收缴银行:北京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海淀区人民政府申
请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直接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相关链接:请小米重视!红米note3因质量问题遭众网友讨伐
来源:腾讯科技 作者:王潘
